消防员呼救器(常规型)(核心产品)4LVQF3
(一)基本功能需求
1、符合《消防员呼救器》(GB27900-2011);
2、用于消防员遇险时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
爆、阻燃以及抗冲击性能;
3、常规型质量不大于220 克,挂袢应与灭火防护服相匹配,佩戴后不
易脱落;
(二)外观标识、检测项目等要求
1、产品上必须有生产厂家、型号及生产日期的永久性标记。
2、呼救器与充电箱采用智能充电,充电箱具备市政用电(220v)及车
载充电功能,充电箱数量应满足购置的呼救器同时充电使用。
3、每个呼救器应配有RFID 电子标签,并粘贴在呼救器上(具体位置
和细节签订合同时与签订单位协商确定)。电子标签工作频率:
920-925MHZ ;芯片存储容量:EPC、USER 区域≥128bits;工作温度:
-40℃-200℃;验收时标签读取测试准确率应达到≥95%。
4、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检测依据为《消防员呼救器》(GB279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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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1)报警功能(2) 低电压告警功能(3)转换开关检查
(4)允许静止时间(5)预报警时间(6)预报警声强(7)报警声强
(8)低电压告警声强(9)连续开机时间(10)连续报警时间(11)
质量(12)绝缘性能(13)防水性能(14)耐气候环境性能(15)耐
机械环境性能(16)发光亮度(17)模拟烟雾环境方位指示性能(18)
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