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呼救器(智能型)(核心产品)4J25FM
(一)基本功能需求
1、符合《消防员呼救器》(GB27900-2011);
2、用于消防员遇险时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
爆、阻燃以及抗冲击性能,质量较轻;
3、使用带有姓名的钥匙开、关机,开机后姓名钥匙保存于后场,可代
替现场身份登记;
4、个人信息黑匣子功能,所有报警事件均被记录,可供事后分析;
5、具备计时提醒功能;
6、消防员呼救器具有联动报警响应功能,其中一具呼救器发出求救报
警,同组呼救器可自动接收求救报警信号并发出搜救提示。
7、消防员呼救器需具有相对定位搜救救功能,可根据同组报警呼救器
的信号强度判断搜救方向以及与被搜救者的楼层高度信息。
8、内置GPS、北斗定位功能,可将数据远传至所属消防单位控制中心,
同时支持呼救器场外指挥控制管理。需包含不低于三年的公网流量费。
9、能发射信号至接收终端予以识别,并能接收并识别来自接收终端发
射的信号。
10、具有录音录像或蓝牙无线传输功能,可以将火场温度、消防员位
置信息等传送到后场电脑,也可以配合空呼使用。
11、质量不大于300 克,挂袢应与灭火防护服相匹配,佩戴后不易脱
落。
(二)外观标识、检测项目等要求
1、每件装备应配有RFID 电子标签,并固定在装备上(具体位置和细
节签订合同时与签订单位协商确定)。电子标签工作频率:
82
920-925MHZ ;芯片存储容量:EPC、USER 区域≥128bits;工作温度:
-40℃-200℃;验收时标签读取测试准确率应达到≥95%。
2、设有永久性标签,标签上提供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
产厂的名称、生产日期、禁止使用场合等。
3、呼救器与充电箱采用智能充电,充电箱具备市政用电(220v)及车
载充电功能,充电箱数量应满足购置的呼救器同时充电使用。
4、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检测依据为《消防员呼救器》(GB27900-2011),
检验项目:(1)报警功能(2) 低电压告警功能(3)通信功能(4)
转换开关检查(5)允许静止时间(6)预报警时间(7)预报警声强(8)
报警声强(9)低电压告警声强(10)连续开机时间(11)连续报警时
间(12)质量(13)绝缘性能(14)防水性能(15)耐气候环境性能(16)
耐机械环境性能(17)发射频率(通信型适用)(18)频率稳定度(通
信型适用) (19)接收灵敏度(通信型适用)(20)通信距离(21)发
光亮度(22)模拟烟雾环境方位指示性能(23)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