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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VNSV-15-189 专业任务无人机 A

  • 1.飞行平台 1.1 航空复合材料机身(包括但不限于碳纤维、玻璃纤维等常用航空复合材料,不得使用泡沫、木质等易燃、易融材料),采用固定翼与多旋翼结合的复合翼机型设计;采用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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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飞行平台
1.1 航空复合材料机身(包括但不限于碳纤维、玻璃纤维等常用航空复合材料,不得使用泡沫、木质等易燃、易融材料),采用固定翼与多旋翼结合的复合翼机型设计;采用垂起方式;满足中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
1.2 纯电动动力系统,智能电池可在低温环境下自加热,电池数量≥4 组;
★1.3 载荷能力:≥10kg;
1.4 最大航时:≥3h;
1.5 最大载重 6.5kg 时,航时须≥150min;
1.6 巡航速度:60-150km/h;
1.7 无人机降落精度须≤30cm
1.8 无人机应能在不小于 4000m 海拔完成起飞、降落;
1.9 无人机须配备夜航灯,提高夜间作业可见性;
1.10 无人机须具有起落架收放功能(有起落架机型),或光电吊舱收放功能(无起落架机型);以避免出现起落架对光电吊舱的视野遮挡现象;
1.11 无人机须具有扩展性,可实现光电吊舱、激光雷达、相机等传感器搭载;
1.12 定位信号丢失、数据链丢失、高度超出设置高度,无人机应可以自动返航;
1.13 抗风能力等级不小于 6 级;
1.14 作业半径:≥50km;
1.15 适用升限 6km;
2.航电系统
2.1 地面站软件具备 3D 地形显示功能,具有仿地飞行航线规划功能;
2.2 无人机航向须采用双差分定向;
2.3 应急处置能力:无人机具备仿地飞行功能,提前预判风险进行规避,具备不小于 3 小时的飞行数据存储。
2.4 定位和磁罗盘须采用冗余设计,主传感器失效后可平台切换到备份传感器;
★2.5 差分 GNSS 系统须支持单 BDS 模式,符合北斗规模应用要求;3.空地数据链
3.1 数据链传输最大码率≥8Mbps;
3.2 传输视频分辨率须≥1080P@30fps;
3.3 最远边界端到端延时须≤200ms;
3.4 数据链在不使用中继传输功能,无遮挡环境下,图传数据链传输距离不小于 50km;
4.光电吊舱
★4.1 光电吊舱类型:三轴机械增稳双光吊舱(配备可见光+红外载荷);
4.2 可见光传感器分辨率:≥1920(H)*1080(V),光学镜头变焦:≥30 倍;
4.3 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H)*512(V),光学镜头焦距:≥25mm,红外传感器像元数须≥32 万;
4.4 所有角度下视频画面稳定、视频无裁剪无黑边、视频画面无像旋;
4.5 可见光和红外视频均可机载存储和地面存储;
5.地面设备
5.1 地面操控终端 CPU 主频不低于 2.1GHz,核心数不低于 16,内存须不低于 16GB,固态硬盘须不低于 1TB,须具有不小于 8G 显存的独立显卡,在无外接电源情况下可独立供电,且支持外接备用电池供电,需具备 USB 接口、网口接口、HDMI 接口;
5.2 支持通过 4G 或 5G 移动通信链路,将 1080p@30fps 高清视频和无人机飞行数据同时上传到管理平台的功能;
5.3 须提供吊舱角度控制、变焦、红外模式、画面切换、图像跟踪、红外校正、OSD 显示、亮度调节、对比度调节、降落指令等功能物理按键;
5.4 具有仿地飞行航线规划功能;须支持航线预览功能,可直观显示航线高度和地形高度差;
5.5 须支持视频实时输出,通过网口将光电吊舱视频输入后端设备;
5.6 须支持自动迫降,出现故障无法返航至预设降落点情况下自动选择距离最近的预设迫降点迫降,保证安全;
★5.7 支持单北斗定位,符合北斗规模应用要求;
★6.三维/正射航测载荷具备实时三维重建、三维航线规划、像控点管理、实时二维建图、二维多光谱重建、KML 文件导入、二维重建、输出坐标系选择、兴趣区域重建、影像 POS导入等功能;
7.其他服务
7.1 配备无人机机身、所有镜头、三者险保险 1 年;
★7.2 提供复合翼无人机飞手培训,并取得相应执照,人数≥2 人;
7.3 供应商提供设备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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