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YTI67L |
1 必须符合国家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 带扣与拉环应无棱角、毛刺,不得有裂纹、明显压痕和划伤等缺陷,其边缘呈弧形; 3 吊带的零部件安装应端正,整带应平直、整洁,不得有污油渍、缺损及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 4 带扣应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 5 围于躯干的带有必要金属零件的织带,用于承受人体重量以保护其安全; ▲6 设计负荷≥1.33KN,固定于腰部、大腿或臀部以下部位,适用于紧急逃生; 7 安全吊带的腰部前方必须有承载连接部件; ▲8 安全吊带的承重织带≥43mm且≤70mm; 9 安全吊带应能调节尺寸大小以适合不同体型佩戴; ▲10 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11 织带边缘应通过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12 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13mm,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13 拉环不允许焊接,金属零件耐腐蚀; 14 带扣的边角半径≥6mm; 15 每件器材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执行XF 494-2004标准、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执行标准的代号; 16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
1 必须符合国家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 吊带的零部件安装应端正,整带应平直、整洁,不得有污油渍、缺损及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 3 带扣应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 ▲4 设计负荷≥22kN,固定于腰部、大腿或臀部以下部位和上身肩部、胸部等部位,适用于救援,采用连体结构,人员可倒置使用; 5 安全吊带应能调节尺寸大小以适合不同体型佩戴; ▲6 织带和缝线应由原纤维制成,纤维类型为聚酰胺纤维或聚酯纤维; 7 织带边缘应通过热封或其他措施来防止织线松脱; ▲8 拉环不允许焊接; 9 包装袋必须经久耐用; 10 每件器材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执行标准、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 11 专用储运包;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盘; 12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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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
1 与安全绳、安全吊带、安全腰带配套使用的承载部件; ▲2 包括静力绳1根(长度≥50米,直径≥10.5毫米,拉力≥44千牛,材料以凯夫拉为主);铝合金两段自动锁10个(拉力≥22KN);梅陇锁6个(工作负荷≥24KN);手式上升器1个;脚式上升器胸式上升器1个(钢制齿爪);脚带1根(拉力≥22KN,长度≥120cm);扁带2根;滑轮3个(双滑轮1个,单滑轮2个;最大拉力≥20KN);救援8字环2个;护套1个;防恐慌下降保护器1个(拉力≥22KN);止坠器1个;绳包1个;垫布1块;手套1双;辅绳20m;牛尾绳2根;消防Ⅱ、Ⅲ类安全吊带各2套;含能装下以上所有部件的背包1个; 3 符合XF494-2004《消防防坠落装备》标准或CE认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4 专用储运包;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盘; 5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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