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提式强光照明灯产品编码LE8IP
15 1、符合GB 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
》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
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或扫描件。
16 2、是消防员在无照明或照明条件的环境
下进行消防作业使用的个人携带式灯具。
17 3、功率≥10W,重量≤1.5kg。
18 4、照明时间:强光≥5h、工作光≥10h。
19 5、照度要求:(照射距离10m处)平均值
:强光≥500lx、弱光≥200lx。
20 6、防爆等级: Exdib ⅡC T6 Gb;防爆
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21 7、防护等级:IP66。
22 8、外壳采用航空铝合金或其他高强度材
料,表面进行深度硬质氧化,不怕摔,耐腐蚀。
23 9、产品须具有电压报警功能,报警时间
10-20s。低压报警后产品强光可连续使用使用≥15min,工作光
≥30min。
24 10、灯具具有强光、工作灯、闪烁警示光
功能。内置智能芯片控制,保证恒流恒压输出。
25 11、耐温区间-25℃—55℃,在此温度区
间实验两小时,产品正常使用。
26 12、灯具或充电器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
27 13、产品具有清晰耐久标志(执行标准、
型号、规格;生产厂的名称或商标;生产厂的识别编号、制造时间)
和RFID芯片(内容根据需方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