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强光照明灯RCN9DR
台301
1、技术性能应符合GB 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国家
标准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 的要求。
2、手提式Ⅰ型(可佩戴)灯具应具有电量显示功能。
3、手提式Ⅰ型(可佩戴)灯具应具灯头调节角度范围不小于
90°且保持所调位置的功能。
4 、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为GB/T 4208 — 2008 规定的
IP66/IP67 或IP66/IP68 的要求。
5、灯具在测试距离≥为5m,测试光束直径≥300mm
6、强光的平均值≥250LX,最小值≥150LX;
7、弱光的平均值≥150LX,最小值≥100LX。
8、灯具的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强光≥600min,弱光≥900min;
9、低电压状态下连续工作时间,强光≥15min,弱光≥30min。
10、灯具应能正常点亮并实现强、弱光切换。
消防员呼救器
个286
1、技术性能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
2、外壳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抗强烈碰撞与冲击,1.5 米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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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摔落四次不松不裂。
3、静止30s 预报警,声级强度≥95dB;
4、预报警15s 后仍静止开始强报警,声级强度≥100dB;
5、当电池电压≤3.5V 时发出低电压声光报警,声级强度≥
70dB。
6、可根据自身状况开启手动报警功能、主动求救。
7、四个超高亮度LED 方位灯:发光亮度≥360cd/㎡;具有照明
灯功能。
8、采用可充电电池,满电连续开机时间:≥24h,满电连续报
警时间:≥240min。
9、充电装置:独立充电座,放入即可充电、取用方便
10、具有防爆功能。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台1
1、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
2、具有自组网远距离通讯功能,可将电池电压
3、呼救器状态等信息传给后场接收装置,通讯距离≥800m。
4、具有自动报警、手动报警、低电压报警、方位指示等功能:
5、静止30s 预报警,声级强度≥85dB;
6、预报警15s 后仍静止开始强报警,声级强度≥100dB(3 米
处)。
7、当电池电压≤7V 时发出低电压声光报警,声级强度≥69dB。
8、采用可充电电池,电池容量约1300mAh,满电连续开机时
间≥24h,满电连续报警时间≥240min。
9、呼救器智能充电箱,充电座≥8 个一组。
10、工业电脑,配约10 英寸触摸屏及工业键盘。内置≥16.8V、
≥10Ah 大功率锂电池,可连续工作时间≥8 小时。
消防腰斧
把321
1、技术性能符合XF 630-2006《消防腰斧》的要求。
2、由斧、刀锯、斧套组成;
3、斧头斧柄应采用整块金属材料一次铸成,斧柄上应套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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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工程橡胶斧柄套,具有绝缘功能,斧柄尾部内应设置多功
能刀具,具备锯、切等功能;
4、斧头应具备砍、可撬、拧螺丝、开墙壁消火栓、拆玻璃幕
墙、锯木材、割断绳索、危险逃生等功能;
5、腰斧各刃部和撬口需要做热处理;
6、腰斧各刃部经5KG 重锤冲击后,应无裂纹、变形等损伤;
7、破拆时应能砍断不于小于φ6.5mm 圆钢,刃口应无裂、缺
等损伤;
8、腰斧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 钢平板,应无缺刃、卷边、裂
纹等损伤;
9、经GB/T10125-1997 规定的48h 中性盐雾试验后需符合国家
标准;
10、产品上应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消防护目镜
个137
1、技术性能符合XF 1273-2015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
护目镜》的要求。
2、镜框采用环保无毒柔韧性强的聚氯乙烯(PVC)材料注塑而
成;
3、具备防冲击和化学品飞溅性能。
4、高性能橡筋调节,适合各种脸型。
5、聚碳酸脂强化镜片,防冲击,防刮擦。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具170
1、可直接用滤毒罐连接,也可用导气管连接,配带后头带可
自行调节。
2、防氯化氰≥30min
3、吸气阻力不大于40pa;呼气阻力不大于100pa;
4、视野:眼部视野不小于70%,双目视野不小于55%,
5、全套包含面罩1 个,全防型滤毒罐1 个。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个30
1、阻燃、抗高温通过头罩,大眼窗,具有开阔的视野,不锈
钢滤毒罐,可调整的一点式带扣,纯棉阻燃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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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护时间:≥30 分钟,
3、微粒过滤性能:≥95%,
4、呼气阻力:≤300 帕,
5、呼气阻力:≤800 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