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照明灯具(一)NPK1L6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满足《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要求。
▲2、LED 光源不低于 3*3W,白光和暖白光可选光源。照度:强光平均值≥650Lx,强光最小值
≥500Lx,弱光平均值≥350Lx,弱光最小值≥300Lx。
▲3、连续工作时间:强光≥5h、弱光≥10h,充电时间≤8h,电池额定容量不低于 2Ah,电池使
用寿命≥1000次循环,光源寿命≥100000h。防护等级≥IP66/IP68(1.5m,1.5h),重量≤850g。
4、电量显示:灯具尾部设有不少于四段式(25%、50%、75%、100%)电量显示。手柄开关设有低
电报警指示灯,当电量不足时显示红色,提示使用员及时充电。
5、在工作模式下,灯具静置超过 30S,灯具可自动进入报警频闪模式。进入报警频闪模式时,
灯具照明光源和尾部红色信号灯均应处于爆闪状态(可手动解除)。
6、灯具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 ia IIC T6 Gb ,防爆检验报告须满足 GB 3836.1-2010(爆炸性环
境 第 1部分:设备通用部分)、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
保护的设备)和 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 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要
求。外层防护套增加收紧带功能。
注: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防爆合格证,至少体现出 2、3、
6项中关键参数。
提供样品。
多功能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dia IIC T6 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设计,适合在一区、二区各种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
▲2、光源功率≥2x12W(聚光),6W(泛光)。使用时间:聚光强光≥4h,聚光工作光≥8h,泛
光单侧强光≥7h,泛光双侧强光≥3h,泛光单侧工作灯≥15h,泛光双侧工作灯≥7h。
▲3、外形尺寸≤φ100x200mm,重量≤1.3kg。防护等级≥IP66/IP68,可在 1.5m水深处使用 1h。
灯具具备低电压警示功能;灯具照度:强光平均值≥3100lx,工作光平均值≥1600lx。
▲4、灯具采用双光型光源配置,可通过开关控制实现冷暖色光线的转换。灯具充电器应采用插
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采用快充设计,充电时间
≤3h。
5、灯具具有聚光、泛光、红蓝警示等多种工作模式,适用于救援作业照明;灯具可手提、肩挎
等多种携带方式,具有多段式 LED 电量显示装置,能清晰呈现使用剩余电量,且尾部设计有方位
灯,能在作业现场清晰显示持灯员位置。
6、灯具开关经 50000 次可靠性试验后应保持完好,且灯具应正常点亮,并实现强、弱光切换。
7、灯具在零下 15度低温或 55度高温下,持续工作不低于 2h,仍能正常开关及切换强弱光;灯
具在 1m 处跌落,无机械损伤和紧固件松动,且仍能正常开关及切换强弱光。
注: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体现出2、3、7项中关
键参数。提供防爆认证证书。
提供样品。
65:照明灯具(二)5SKZSM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ib IIC T4,本质安全型防爆等级,满足 I区、II 区安全工作的要求。
2、采用不低于功率 3W LED 光源,光效高,寿命长,平均使用寿命不低于 100000h。
3、灯具控制电路采用 PWM脉宽调制技术 IC 芯片程序控制,光照度不随电池电量衰减而下降,光
照度始终如一。反光杯反射层采用真空镀膜,反光率高。
▲4、高能锂离子电池,具有过充、过放和短路保护功能,寿命为 1000次循环,充放电性能优良,
安全环保,自放电率低。充满电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h/工作光≥8h,充电时间(完全放电条
件下)<4h。照度:强光平均≥1000 lx,弱光平均≥600 lx。
5、灯具在具备低电量警示功能的同时,设计有不少于 4 段式 LED 电量指示装置使灯具的剩余电
量能够更加清晰的呈现。
6、充电口采用 type-C 充电接口,适用所有 USB 输出端口充电。尾部采用大开关设计,满足佩
戴手套进行灯具的开关操作和强弱爆闪光的切换。尾部开关同时具有信号指示作用,当灯具打开
时,尾部开关为红色信号指示灯,可提醒后方员。
▲7、头灯含支架总重量≤110g,多种支架可供选择,适合安装在头盔上作为头灯使用,每个头
灯依据总队在用头盔样式配备 1 套支架。采用轻质合金精密加工而成,密封性能好,外壳防护等
级不低于 IP66。抗强力碰撞和冲击,耐高低温,满足在恶劣环境及气候条件下使用。灯具在水
下 5m环境下可正常使用 1h。
注: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体现出 2、4、7、8 项
中关键参数。提供防爆认证证书。
提供样品。
移动照明灯组(三角架式)
1、满足《GB26755-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相关要求,三灯头设计,灯头水平、竖直方向均
可调节,可实现单向照明及 360 度环形照明,配备高亮度警示灯,提供现场作业照明。
2、采用 LED光源、锂电池设计,额定电压≥22V,电池容量≥22Ah。设有 5 格分段式电量显示,
可分别显示 20%、40%、60%、80%、100%电量状态。
▲3、LED 光源≥3*60W,额定功率:强光≥180W、工作光≥90W、弱光≥60W。灯具强光工作状态
下,1m 中心照度(单向)≥20000lx,5m 中心照度(单向)≥2000lx,10m 中心照度(单向)
≥600lx。防护等级≥IP66,在 45°喷射角度下以不低于 20L/min的喷水量持续喷射 5min,灯具
照明不受影响。
4、 灯具采用防爆设计,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eb ib mb IIC T5 Gb,可在 I 区、II区等易燃易爆
场所安全使用。
▲5、充电时间≤4h。连续工作时间:强光≥6h、工作光≥10h、弱光≥12h。使用外接适配器可
接入 220V 电源,实现长时间工作。收缩尺寸≤240mm×240mm×1200mm,最大升起高度≥3.5m,
重量≤14Kg。
6、灯具可通过手动开关、手机 APP两种方式控制。通过手机 APP 与灯具蓝牙连接,可实现灯具
开关/调光,警示灯亮灭、无极调光、剩余电量显示等操控动作。
7、具备红蓝警示灯,晴朗天气(夜间)可视距离≥1Km。灯具配备三角支腿,稳定性强,支腿可
通过把手一步部署与回收,并配备专用的收纳背包便于携带和存放。
注: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体现出 1、3、5、7项中关键参数。提供防
爆认证证书。
提供样品。
移动照明灯组(拖箱式)
1、额定电压:DC≥20V 电池容量≥30Ah;
2、照明形式:聚光+泛光、聚光、泛光;可以实现灯光亮度的连续调节,调光范围 10%~100%,
光源最大功率(聚光+泛光)≥110W;照度(聚泛同开):5m 处最大初始照度≥7000lx,10m 处
最大初始照度≥2000lx;
3、警示灯:红/黄,红/蓝,警示灯可视距离大于 1Km;充电时间≤8h,连续照明时间≥8h,防
护等级灯头≥IP66,箱体≥IP65;
4、灯具支持播放 U 盘音频、蓝牙连接的音频、外接 3.5mm 接口的输入音频及录音后存储于控制
板内的音频。播放时默认 20m处声强>70dB。
5、具有录音/回放功能:可以用内置麦克风、有线、无线话筒实现录音;灯具箱体配备控制板组
件(显示屏),可显示剩余电量、工作模式、照明亮度。
6、水平转角、俯仰角:灯具应符合 GB26755-2011 第 5.8.2.1 条的要求。达到水平回转角≥
360°,俯仰角≥60°。
7、照度要求:灯具应符合 GB26755-2011 第 5.8.2.3 条的要求,同时 5m 处初始最大照度
≥5000lx。
8、抗跌落性能要求:灯具在-20℃下,离地面 0.1m 跌落,产品无破裂或永久性变形,功能无失
效。
注: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体现出 2、3、4、7 项中关键参数。
提供样品。
移动照明平台(灯塔)
1、灯头采用≥6x220W LED 进口光源组成,即开即亮。灯头自动水平转动角度≥350 度,竖直角
度≥130度;
▲2、照明平台整体抗风等级不低于 8 级(安装抗风绳);移动智能照明平台远程视频传输模块
照度要求:5m处强光最大照度≥7000LX,5m 处泛光最大照度≥120LX。模块外壳防护等级≥IP66,
满足暴雨天气下正常执勤使用;升起高度(灯具顶部与地面)≥9.5m,收起高度≤1.4m;平台连
续工作时间≥12h。
3、移动智能照明采用剪叉升降机构,平台液压升降系统配有可远程操作的无线遥控器,控制灯
具的自动升降,遥控距离≥30m;平台应具备自装卸功能,能实现皮卡车自动装卸;
4、可选择汽油发电机或柴油发电机,发电机输出功率不低于 5kw;4G 传输监控系统操作系统:
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
5、移动智能照明平台远程视频模块应具有自动聚焦功能,灯光可根据变倍自动调节灯光的强弱。
4G传输监控系统云台水平范围: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30°~60°度;
6、移动智能照明平台红外夜视支持红外照射,红外照射距离≥110m(850nm);摄像头类型:
30倍星光级高清;灯塔及 4G传输监控系统要求同一品牌。
注: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体现出 1、2、4、5、6 项中关键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