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排烟灭火清障机器人A20W97
1、符合 XF892.1-2010《消防机器人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适用
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大跨区厂房、罐区等高危场所,可全天候、全地形
进行灭
火、探测等作业。
2、整机基本要求:消防机器人上布置的电气、液压、气动线路排列整齐、
固定
牢靠、走向合理,便于安装、拆卸,并用醒目的颜色和标志加以区分;电气
、液压、
气动系统无漏电、漏油、漏气现象;润滑和冷却情况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3、整机控制性能要求:人工遥控控制方式,满足消防人员在灾害现场对消
防机
器人可靠控制要求,无线遥控距离≥300m。
4、全地形履带底盘,爬坡、越野能力强。配置双水炮、涡轮风机、视频传
输系
统和远程无线遥控系统,发动机额定功率≥50KW。
5、机器人续航能力≥5h。可通过控制行走摇杆幅度控制机器人行走速度,
含高
低两个档速,最大行进速度≥8km/h。
▲6、行走性能要求:满足消防机器人在灾害现场实现直行、转弯、爬坡、
越障
等要求,爬坡能力≥50%,侧倾斜≥25%。
▲7、灭火功能:消防炮额定工作压力下,水流量≥80L/s,水(低倍泡沫)
射程
≥80m,最大喷雾角≥60°。
▲8、满足排烟、送风等作业要求,额定风量≥60000 m3/h,水雾流量
≥10L/s,
排烟机中心举升后离地高度≥3200mm。
9、配备细水雾冷却自保系统,在高温环境作业时能有效降低机身温度。高
温、
强热辐射环境下能靠近火源实施作业,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需要防止水渍
的部位,
均不能有水渗入。
▲10、机器人外形尺寸:3100±200mm (长)*1600±100mm(宽)*2200±
200mm
(高),越障高度≥300mm,最小离地间隙≥250mm,整机质量:4100±300
kg。
11、机器人配有轨道援助系统,可独立在地铁轨道上行驶。配备清障推铲,
可适应复杂密闭空间救援环境,用于打开救援通道,推力(整机牵引力)≥
35kN。
12、设有红外热像仪和彩色摄像头,在浓烟中可 360 度查看周边情况、定
位着火
点,可拍摄不低于 1000 张照片,提供火情分析数据。
13、消防机器人连续工作 16 小时,整机稳定、可靠。尾部配备不少于 6
路/90mm
进水口。
注: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 1 至 10 项内相关参数进行
验证。
提供机器人相关功能演示操作视频,总时长不少于 3 分钟,视频需清晰
展示产品主要部件、铭牌型号以及重点功能操作展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