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符合 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要求;
2.一般由外壳、内用微处理器及编程 IC 制成,整机分为机盒、电池和电路
板等部分,外壳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具备防水、耐老化、耐温、防爆性能;
3.配备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1 台,呼救器数量≥8 个,其中接收火场消防员
呼救器的无线报警信号,可声光报警;至少能够同时接收 8 个呼救器的无线报警
信号;
4.每组每只含一个 ID 码,有声光报警提示。任一呼救器报警后,其余呼救
器能在大于半径 1000m 的区域内收到声光报警求救信号;
5.呼救器应能在下列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温度:-25℃~+55℃,相对湿度:
30%~93%,大气压力:86Kpa~106Kpa;允许静止时间为 30s±2s;预报警时间
为 15s±2s;预报警声级强度应≥80dB;报警声级强度应≥100dB;低电压告警
声级强度应≥65dB;
▲6.呼救器连续开机时间≥24h;连续报警时间≥240min;
7.呼救器每个质量应≤300g;
8.呼救器置于水深为 1.5m 的容器内不小于 2h,应无水渗入呼救器内,呼救
器应能正常工作,防爆等级≥Exib II BT4 Gb;
9.呼救器应设有佩戴装置,并能在任意工作方位时正常工作;
10.充电时间:≤8h;
11.专用仪器包装箱,标明产品、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型号,提供产品用
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12.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