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 强制送风呼吸器8GS278
1、本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为正压式,在任一呼吸周期里呼吸面罩或头罩及呼吸导管
等部件的内部压力均不低于环境大气压力,靠电动风机提供气流克服部件阻力的过滤
式呼吸器,需配合使用通过与佩戴者面部皮肤紧密贴合将呼吸道与环境空气隔离的防
护密合型全面罩;
2、设备为封闭式结构,内部第括送风机、供电电池、电源开关、电量显示、低压报警
显示、低压蜂鸣等原件,用户不得自行拆卸,并具有佩戴前检查警示装置是否正常的
功能。出风口通过软管与面罩连接;前侧及左右两侧连接滤毒罐,用户所使用的三个
滤毒罐必须是同型号、同厂家,否则会发生由于各个滤毒罐性能差别、阻力不同,所
引起的进气量不平衡,滤毒效果不均衡,失效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三个滤毒罐接口需
同时使用才能保证规定的供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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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电量耗尽或由于低电量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充电孔外接供电设备来
继续维持工作,此时外接的供电设备同时为内部电池充电和提供风机用电的功能,电
量指示灯由原来的静止显示改变为闪烁显示状态;
4、满负荷工作时间:5小时以上;
5、送风口流量:≥170L/Min;
6、防毒时间:同选定罐的性能;
7、呼气阻力:≤98Pa(30L/min);
8、油雾透过率:≤0.0005%;
9、面具漏气系数:≤0.0005%;
10、重量:≤8kg;
11、贮存寿命:面具滤毒罐在规定条件下,贮存期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