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QYCLD3
1.符合GA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
★2.结构组成
由背托、供气阀、减压阀、低压报警器、全面罩、压力平视装置、通讯扩音系统,快速充气装置等几大
部分应为同一品牌。
3.各部件结构要求
3.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佩戴和脱除应方便、快捷。佩戴舒适、平衡、无局部压痛感。
★3.2 背具带能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应发生滑脱。带扣和连接件锁紧后不应松动。
3.3 全面罩的头带或头罩应能根据需要自由调整,戴脱方便、快捷,密合框应与面部密合,视线、通话
清晰。
3.4 气瓶瓶阀和压力表应伸手可及,导管不应影响头部的自由活动;气瓶阀配备限流装置,可以避免气
瓶阀意外断裂时,大流量高压气体不受控制的释放而产生的气瓶冲击危险,避免人员损伤。
4.佩戴质量≦14kg。
★5.气瓶:应为符合GB28053-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规定的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公称工
作压力不小于30MPa,公称容积6.8L、9L。
6.阻燃性能:阻燃性能试验后,背具、背带、带扣、全面罩、气瓶防护套不应出现熔融现象,续燃时间
≦5s。
7.整机气密性能: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压力指示值在1 min 内的下降不应大于2 MPa。
8.耐高温性能: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异常变形、粘住、脱胶等现象。
9.耐低温性能: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
10.警报器性能:当气瓶压力下降至5.5(±0.5)MPa 时,警报器应发出连续声响警报或间歇声响警报。
连续声响警报至少应以90 dB(A)的声强持续15 s。
★11.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70 %,双目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55 %,下方视野不应小于35°;
镜片的透光率不应小于85 %;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按体积比)不应大于1 %。面罩内表面应采用防
雾处理技术,不上雾,外表面应采用硬化处理技术,耐刮伤。
12.产品配备他救接头,置于胸前,方便救援人员连接他救供气阀及面罩。配备中压阀,当减压器输出压
力超过设定安全压力时,中压安全阀会自动泄压。
13.背托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大面积镂空,可90°折弯不变形。肩带上具有荧光带;高压管和中压管
设置于气瓶与背板之间,管路上所有连接件均能360 度自由旋转。
14.压力平视显示装置,低压警示功能,防护等级:IP67,防爆等级:Exia IIC T4 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