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6.8L)XY4LH1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1用于现场作业时的呼吸保护,符合现行技术标准;
1.2具有耐高温、阻燃、绝缘、防爆、防腐、防水、气密性好
等性能;
1.3气瓶工作压力 30MPa;
▲1.4背板采用阻燃材质,强度高、耐冲撞、不易变形,带有
3M 反光条,主要扣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1.5全面罩气密性好、视野广、通话清晰,面窗采用的材料
共 5 项
“▲”技术
参数;7项
一般技术参
数
— 60 —
名称 技术参数 备注
和工艺,具有较强的防碰刮性能;长时间使用面罩内部不结
雾;配有余气抬头显示功能,头带不得为橡胶;
1.6带压力显示气瓶,容积:6.8L;
▲1.7气瓶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国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气瓶上
使用橘红色阻燃布套进行保护,并在保护套上缝制 2 圈银色
反光标识,阻燃保护套上按照求单位印字;
▲1.8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震功能,报警哨的报警音量
不小于 90dB;
▲1.9配有他救接口,并另配备全防护面罩(不带余气显示功
能的原装面罩)1 只;所有面罩必须配备防护套;每具应配全
尺寸 O 型圈 5套,每具空呼应配维修工具 1 套;
1.10 整套产品采用箱式存放;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
盘;
1.11 每件呼吸器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
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执行标准、
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
和批号;禁止使用场所的说明;
1.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
(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
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
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5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6.8L)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1用于现场作业时的呼吸保护,符合现行技术标准;
1.2具有耐高温、阻燃、绝缘、防爆、防腐、防水、气密性好
等性能;
1.3气瓶工作压力 30MPa;
▲1.4背板采用阻燃材质,强度高、耐冲撞、不易变形,带有
3M 反光条,主要扣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1.5全面罩气密性好、视野广、通话清晰,面窗采用的材料
和工艺,具有较强的防碰刮性能;长时间使用面罩内部不结
雾;配有余气抬头显示功能,头带不得为橡胶;
1.6带压力显示气瓶,容积:6.8L;
▲1.7气瓶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国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气瓶上
使用橘红色阻燃布套进行保护,并在保护套上缝制 2 圈银色
反光标识,阻燃保护套上按照求单位印字;
▲1.8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震功能,报警哨的报警音量
不小于 90dB;
▲1.9配有他救接口,并另配备全防护面罩(不带余气显示功
能的原装面罩)1 只;所有面罩必须配备防护套;每具应配全
共 5 项
“▲”技术
参数;7项
一般技术参
数
— 61 —
名称 技术参数 备注
尺寸 O 型圈 5套,每具空呼应配维修工具 1 套;
1.10 整套产品采用箱式存放;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
盘;
1.11 每件呼吸器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
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执行标准、
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
和批号;禁止使用场所的说明;
1.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
(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
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
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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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9L)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技术:
1.1用于现场作业时的呼吸保护,符合现行技术标准;
1.2具有耐高温、阻燃、绝缘、防爆、防腐、防水、气密性好
等性能;
1.3气瓶工作压力 30MPa;
▲1.4背板采用阻燃材质,强度高、耐冲撞、不易变形,带有
3M 反光条,主要扣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1.5全面罩气密性好、视野广、通话清晰,面窗采用的材料
和工艺,具有较强的防碰刮性能;长时间使用面罩内部不结
雾;配有余气抬头显示功能,头带不得为橡胶;
1.6带压力显示气瓶,容积:9L;
▲1.7气瓶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国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气瓶上
使用橘红色阻燃布套进行保护,并在保护套上缝制 2 圈银色
反光标识,阻燃保护套上按照求单位印字;
▲1.8压力表具有防水、防爆、防震功能,报警哨的报警音量
不小于 90dB;
▲1.9配有他救接口,并另配备全防护面罩(不带余气显示功
能的原装面罩)1 只;所有面罩必须配备防护套;每具应配各
类大小 O型圈 5 套,每具空呼应配维修工具 1套;
1.10 整套产品采用箱式存放;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
盘;
1.11 每件呼吸器应有下列内容清晰的永久性标签,并装于不
易脱落、不易摩擦的位置,标签内应有如下内容:执行标准、
制造厂名称、地址和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
和批号;禁止使用场所的说明;
1.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
(不含副省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
告并加盖公章;交货验收时根据验收人员提供
共 5 项
“▲”技术
参数;7项
一般技术参
数
— 62 —
名称 技术参数 备注
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