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移动供气源【核心产品】、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强制送风呼吸器、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婴儿呼吸袋、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FKHWEN
品目43、移动供气源
一、货物名称:移动供气源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现行XF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标准的要求,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2由气瓶推车、气瓶、高压胶管、气源分配器、减压器、压力表、报警器、中压长管、Y形快接、气体分流管、供气阀、面罩和辅助背带等组成;
3.3供气量≥400L/min;9L气瓶总成:4个;供气管长度≥50米;
3.4工作压力:30Mpa;
3.5气密性测试,压力表压力1min压力降低≤2Mpa;
3.6具备余气报警功能、小车上的气瓶可交替更换,实现不间断供气;
3.7全面罩与供气阀、转换装置与呼吸软管之间的连接强度≥250N;
3.8分供气管与转换装置、主供气管与分供气管之间的连接强度≥750N;
3.9气瓶推车为4轮(2个为万向轮);
3.10具备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快速充气的功能;
3.11供货前,须主动对接采购人,确保满足采购人需求。
品目44、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一、货物名称: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XF632-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标准,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由于GA632-2006与XF632-2006在内容上完全一致,仅是名称不同,因此也可提供符合“GA”标准且在有效时间内的检测报告;
3.2氧气瓶额定压力:20MPa;
3.3高压气密性:30min内不得漏气;
3.4低压气密性:1min内其压力下降值≤30Pa;
3.5定量供氧量(L/min)≥1.4;
3.6自动补给供氧量(L/min)≥80;
3.7手动补给供氧量(L/min)≥80;
3.8自动补给阀开启压力(Pa):50~250;
3.9排气阀开启压力(Pa):400~700;
3.10气囊或呼吸舱的有效容积(L)≥5;
▲3.11吸气温度:≤35度;
3.12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含装备简介、使用注意事项及维护保养等内容。
品目45、强制送风呼吸器
一、货物名称:强制送风呼吸器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2由面罩、送风装置、过滤装置、导气管组成;
3.3送风流量:>150L/min 风压:>1000Pa;
3.4全面罩总视野:≥75%,双目视野:≥60%,下方视野:≥40%;
3.5油雾透过率:≤0.0005%,呼气阻力:≤98Pa(30L/min);
3.6连接和连接部件强度拉力值≥50N,使用时产生噪声≤80dB;
3.7供货前,须主动对接采购人,确保满足采购人需求。
品目46、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一、货物名称: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2面具主体须采用注塑成型工艺,表面磨砂,密合框为反折边,佩戴舒适,气密性好,五根橡胶头带可随意调节、松紧适宜;
3.3面屏为由聚碳酸酯镀膜制成,具有良好的光学性和耐冲击性能,装有通话器,传音清晰;
3.4搭配滤毒罐;
3.5面罩吸气阻力:≤40Pa;面罩呼气阻力:≤100Pa;
3.6滤毒罐的通气阻力≤100Pa(30升/分);
3.7供货前,须主动对接采购人,确保满足采购人需求。
品目47、婴儿呼吸袋
一、货物名称:婴儿呼吸袋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3.2主要部件:头罩、鼓风机、呼吸罐等;
3.3使用时间≥2小时;
3.4重量:≤1kg;
3.5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含装备简介、使用注意事项及维护保养等内容。
品目48、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一、货物名称: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二、产地:国产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1总体性能符合现行GB21976.7-2012《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标准的要求,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2防护时间:≥30分钟;
3.3防护对象:一氧化碳(CO)、氰化氢(HCN)、毒烟、毒雾等;
3.4油透过系数≤5%;
3.5吸气阻力≤800pa,呼气阻力≤300pa;
3.6质量:≤1000g;
3.7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含装备简介、使用注意事项及维护保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