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1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2P36C5
1、设计负荷≥ 2.67kN ,固定于腰部、大腿或臀部以下部位和上身肩部、胸部等部位;
2、重量 ≤2kg;
3、前后左右各有 1 个承重挂点,重量≤1500g,拉力:≥15kN;
4、全身吊带可倒置安全吊带,全身可调适合不同尺寸人群;加宽加厚腰环和腿带;
5、安全带主要由涤纶或锦纶织带制造,织带宽度≥40mm,静负荷性能:安全腰带上的带扣和调节装置滑移距离应不超过10mm。
提供检验报告。
件 30 /
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1、构建组成:D型安全钩4个、O型安全钩2个、10.5mm*50m静力绳1条、II类半身安全吊带1条、III类全身安全吊带1条、脚
蹬1套、绳套2条、登山包1个、60CM连接扁带2条、120CM连接扁带2条、专用绳用手套2双、手式上升器1套、胸式上升器1个、抓绳器1个、8字环2个、脚式上升器1套、手控
下降器1个、便携式固定装置1套、单滑轮2个、双滑轮1个;
2、D型安全钩:在开口闭合状态时,轻型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30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轻型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11kN。安全钩带自锁式设计;
3、O型安全钩:在开口闭合状态时,通用型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45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通用型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19kN。安全钩带自锁式设计;
4、上升器应能承受不小于5 kN的试验负荷,试验后不应出现装置的永久性损伤、明显变形或绳体的损伤;
5、抓绳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的试验负荷,试验后不应出现装置的永久性损伤、明显变形或绳体的损伤;
6、轻型下降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3.5kN的试验负荷且无故障;
7、通用型下降器应能承受不小于22kN的试验负荷且无故障;
8、轻型便携式固定装置每个承载连接部件应能承受不小于22kN的试验负荷且装置无故障,通用型便携式固定装置的每个承载连接部件应能承受不小于36kN的试验负荷且装
置无故障;
9、滑轮装置(含单滑轮和双滑轮):轻型滑轮装置应能承受不小于22kN的试验负荷且无故障,通用型滑轮装置应能承受不小于36kN的试验负荷且无故障;
10、所有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标志(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批号、生产日期)。
D型安全钩、静力绳、II类半身安全吊带、III类全身安全吊带、手式上升器、胸式上升器、抓绳器、8字环、手控下降器、单滑轮需提供检验报告。 套 30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