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小型抢险救援消防车BY2FLE | 底盘 |
▲53、功率≥85kW(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 ★排放标准:国六 54、驱动形式: 4×2 55、最高车速:≥85km/h 56、满载总质量:≤5500kg 57、发动机形式:柴油发动机 58、变速箱形式:手动变速箱 59、轴距:≥3800mm 60、外形尺寸:≤7350mm×1950mm×30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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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室及乘员室 |
61.原装双排四门驾驶室。 62.双排座,座位1+1+3。 63.后排靠背处均安装有空气呼吸器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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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盘 |
64.驱动形式:电动 65.电压:24V 66.最大牵引力:≥3000kg 67.最大牵引长度:≥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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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系统 |
68.发电机驱动形式:汽油发动机 ▲69.额定功率:≥8.0kW(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 70.额定频率:50Hz 额定电压:220V 71.升降照明灯 ▲72.主灯功率:4×1000W(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 73.照明灯:石英卤素灯 ▲74.主灯最大离地高度:≥6m(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 75.云台旋转角度:水平360°,俯仰≥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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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装车厢 |
▲76.材质:车厢(器材箱及内骨架)采用优质碳钢,内饰板采用铝花纹板。(提供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书) ▲77.结构:器材箱体为密封箱式结构,外部采用骨架焊接;内部 蒙皮为 不低于1.2mm 铝合金小米花纹铝板。(提供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书) 78.器材箱内部骨架按器材规格尺寸分层设置,器材左右各三扇铝合金卷帘门,前后门下设防滑翻转踏板。 爬 梯:安装在器材箱尾部,上下快捷方 便,配有防滑钢扶手。 卷帘门:器材箱左右两侧分别装有三扇合金卷帘门。 取放机构:可采用立式抽拉板、立式旋转柜、平面拖 板、推拉抽屉等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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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 |
79.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单音不低于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80.器材箱卷帘门两侧内设LED白光照明灯带,照明灯开关与卷帘门联动 81.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三盏频闪警灯。 82.车外照明:车厢左右两侧上部各配置两盏LED侧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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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 |
83.车道偏离报警功能要求(LDW)。 84.前方车辆碰撞报警功能要求(FCW),前方障碍物探测对象:包含机动车、行人、自行车、花丛、落石等运动或者静止的物体。 85.车辆紧急减速制动(AEB功能)。 86.车距监测(HMW)功能。 ▲87.提供国家级车用智能刹车辅助主动安全系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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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布置总体要求 |
88.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 89.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 90.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 91.站在地面或踏板上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 92.布置方式:器材可根据用户要求并按照器材的重量、种类以及使用频次和人体工程学原理合理放置,并采用各种专用夹具固定。对一些较轻的器材则采器材盒的形式存放。对像空气呼吸器等采用旋转式或推拉式拖架存放。对衣服的、帽子、手套等则采用抽屉结构存放。对较重的器材采用拖板或拖拉器材架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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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
★ 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整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应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 GB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93.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应有中文标识的铭牌标志 及相关使用注意事项说明,所有的标志采用永久性加固黏贴。 ★车辆涂装符合应急救援车辆涂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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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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