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驱动排烟机
1.符合GB27901-2011《移动式消防排烟机》标准;
2.水驱动排烟机,人力可以搬运,具有方便上下楼梯的星型轮子,轮子具有锁止装置、具有仰俯机构;
3.总质量≤85kg;
▲4.水源供水流量≥15L/s,额定工作压力≥1MPa,接口为80mm卡式雄接口;
▲5.额定风力流量≥60000m³/h。
包154:移动式排烟机
产品符合GB27901-2011《移动式消防排烟机》标准要求;大容量涡轮通风机,适用于灾害现场的排烟和送风,配有相应口径的风管,自带动力。
1.整机质量质量≤45kg(不含风管、水带等附件);
▲2.额定转速下的风量,最大排烟量≥10000m3/h;
▲3.额定转速≥2500r/min;
▲4.额定功率:≥3.0kW;
5.应配有20米风管1个;机油1L;漏斗1个;油管1根;拆卸工具1副;
6.尺寸(mm)≤1000×8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