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体要求
1.1 将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等处水源运送至≥4000m 处,达到流量≥20L/s的要求(无标高差条件下);
▲1.2 装备构成:≥4 台吸水排水泵组装置、≥4000m 中压供水管路、5 支≥7m 抗负压吸水管路、携行装置及水带收卷、铺设装置;
2.技术要求
▲2.1 供水距离:≥4000m;
▲2.2 末端流量:≥20L/s;
▲2.3 供水距离 4000m、流量 20L/s 时,末端出水时间(无障碍情况下):≤40min,单根水带:长度 20m—30m,直径≥DN65,工作压力≥2.0MPa;
2.4 整套设备需有自主移动载具或移动式器具;主机设备需牢固安装在载具上;载具承载质量不低于系统重量 1.5 倍;移动载具配有载具稳定装置,用于作业平衡和支撑;两侧及后面安装反射贴;
2.5 整套设备具有单独落地方式和靠近水源取水方式;
2.6 主动(被动)行驶速度:≥60km/h;
▲2.7 设备应具有自动中转输水功能;当泵组进行串联时,只需人员操作首台泵,剩余水泵无需人员操作,可以自动感应水流进行开关机并输水;
2.8 整套系统由≥4 台水泵组成,可单独使用,也可串联使用;
▲2.9 单台水泵额定流量:≥30L/s、0.7MPa;
2.10 整套设备具有水带携带、铺设、收卷装置(可满足收卷铺设 4000 米水带能力);
2.11 单台水泵应配备:LED 照明灯 1 个、三角灯架 1 个、配套进口火花塞 2个、配套原厂电瓶充电器 1 个、配套四轮万向旋转拖车 1 辆(材质为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7m 吸水管 1 根(带 1 副不锈钢内网);
2.12 整套设备需包含有能与消防车辆进出水口相匹配的各类转换接口,每种不少于两个,分水器、集水器、异形异径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