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个人防护装备

4 水陆两用车(核心产品)QSA20W

4 水陆两用车(核心产品)QSA20W 
 
1.发动机为双缸四冲程,全驱动,水冷系统;
2.电起动方式;
3.最大时速:陆地≥45km/h,水上≥15km/h;
4.爬坡能力≥30度;
5.负载能力:水上≥400kg,陆地≥450kg;
6.车身尺寸(长*宽*高)≥3500*1550*1200(mm);
7.最大净功率≥45kw;
8.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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