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 森林灭火装备XMLCWG | 四冲程风力灭火机 |
1.用于森林草原灭火的风力灭火;产品需符合《GB/T10280-2008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国家标准; ▲2.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8m; 3.出风口风量≥0.45m3/s; 4.常温气动时间≤10s; 5.连续运转可靠性:在标定转速下运转5h不出现故障,5h后转速下降不应超过标定转速的3%; 4.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100min; 5.耳旁噪声≤100dB; 6.手感振动≤2m/S2; 7.功率3kw,标定转速:≥7000r/min; 8.重量≤12kg; 9.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割灌机 |
1.用于森林草原灭火救援的便携式割灌机。产品需符合《GB/T14176-2012 林业机械以汽油机为动力的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国家标准; 2.最大功率≥1.35kw; 3.起动性能:常温启动≤10s;热机启动≤6s;低温启动≤15s; 4.变速箱壳体温升≤40℃; 5.手拉启动器:手拉自回绳启动器应能保证拉动10000次不出现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6.手把:手把操纵时应手感舒适,轻便灵活。手把中心距≥550mm,手把长度≥100mm; 7.档把:应有挡把,挡把应与传动轴套管中心线垂直,水平伸出≥350mm; 8.耳旁噪声≤100dB(A); 9.手把振动≤6m/s2; 10.切割附件强度:当切割附件在与直径25mm钢棒碰撞一次时不应发生断裂或破碎; 11.高压带电部件的防护:发动机的所有高电压下的电器装置都应绝缘良好; 12.可靠性: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20h; 13.耐久性:耐久性试验时间不少于450h; 14.整机净质量≤7kg; 1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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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锯(核心产品) |
1.用于森林草原救援的便携手持式油锯;产品需符合《GB/T5392-2017 林业机械便携手持式油锯》国家标准; ▲2.发动机标定功率≥2.3kW; 3.发动机最低燃油消耗率≤540g/kW.h; 4.主机比质量≤2.5kg/kW; 5.启动性能:常温启动≤10s;热机启动≤6s;低温启动≤20s; 6.锯切燃油消耗率≤63g/m2; 7.锯切效率≥70cm2/s; 8.手把震动≤11m/s2; 9.耳旁噪声:怠速≤85dB(A);高速空转≤104dB(A);满负荷≤103dB(A); 10.油锯应具有插木齿; 11.油锯的排屑方向应朝向油锯的底平面下方; 12.净质量≤5kg; 13.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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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 |
1.用于森林草原灭火的野外电力供应; ▲2.额定功率输出≥6.5kw; 3.频率:50/60HZ; 4.噪音≤90dB; 5.发动机类型:单缸,四冲程,强制风冷; 6.启动系统:电启动/手启动; 7.油箱容量≥25L; 8.机油容量≥1L; 9.连续工作时间≥8h; 10.尺寸≤825mmx540mmx58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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