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灭火机器人 1(核心产品) 3X7E22
1、组成:包含 1 台灭火机器人、1 台排烟机器
人和 1 辆适配的机器人拖车,其中拖车可同时
运输排烟机器人和灭火机器人。
2、主要应用场景:用于公(铁)路隧道火灾;
地铁车站与隧道火灾;地下设施与货场火灾;
大跨度、大空间场所火灾;石化油库与炼制厂
火灾;大面积毒气与烟雾事故;危险火灾目标
的进攻与掩护;人员不易接近的火灾扑救。
▲3、整车性能符合 GA 892.1-2010 消防机器人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4、国家级权威机构检验报告
5、材料和结构:底盘为钢结构焊接,采用液压
履带式行走底盘,可原地转向,爬坡能力强(爬
坡度达 35°),可越障,越野能力强,可适应
复杂地形
6、外观要求:消防机器人表面应光洁,不应存
在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材料应根据产
品的设计要求进行选择,有防腐蚀要求的应进
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耐腐蚀材料。原材料质量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
量保证书.
7、零部件通用性能要求:自制件须经质量检验
部门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
准的规定、具有合格证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
合格。具有输送、喷射灭火剂功能的承压管路
进行水压密封性能试验后,各连接部位应无渗
漏现象;承压管路的耐压零部件进行水压强度
试验后,零部件不应有渗漏、裂纹及永久变形等
缺陷。
移动载体要求:
▲装载消防水炮:
8、压力:1.0MPa,
9、流量:≥80L/s
10、俯角:≥-20°
11、仰角:≥90°
12、射程:≥80m
13、水平回转角:360°喷雾:≥120°
14、控制装置要求:消防机器人本体或后方控
制台控制装置的安装、接线应符合 GB 50171 的
规定。带有计算机系统的智能型控制装置应符
合 GB/T 7251.8-2005 中 5.2、5.4、5.5 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 7251.1-2005
中 7.10.1 的规定。无线通信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 GB/T 15540-2006 中 5.2、5.4、5.5 的规
定。借助外壳防护的电器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
合 GB 4208—2008 的相关规定。
15、基本要求:消防机器人上布置的电气应排
列整齐、固定牢靠、走向合理,便于安装、拆卸,
并用醒目的颜色和标志加以区分;电气不得有
漏电现象;润滑和冷却情况应满足本标准的相
关规定。设计消防机器人系统时,应考虑所有可
能发生的失效. 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 GB
5083-1999 的规定。
16、控制性能要求:采用遥控装置的消防机器
人的遥控距离应不小于 100m.两台或两台以上
消防机器人在同一区域内工作时,其控制信号
应不相互干扰.后方控制台应能实时、可靠地控
制消防机器人。后方控制台应能实时、可靠地
接收消防机器人采集的图像、语音、数据等信
息并进行处理。消防机器人本体或后方控制台
的紧急停止按钮按下后,消防机器人应立即停
止所有动作。
17、直行速度(m/s):≥1
18、直行跑偏量(%):≤7%。
19、行走性能转要弯求直径(mm):≤3000
▲20、行走性能要求
越障高度(mm):≥200
爬越坡度(°):≥35
制动距离(m):≤0.1
21、消防作业要求、自保护:消防作业、自保
护应分别符合相关规定。
22、声光报警功能:消防机器人在作业时提供
声、光警示信号。
23、防水性能要求:消防机器人应有良好的防
水性能,需要防止水渍的部位,均不能有水渗入.
24、可靠性要求:消防机器人的持续工作时间
应不小 4h.在持续工作时间内,整机应稳定、可
靠工作.消防机器人须经抗振试验,试验后的消
防机器人应稳定、可靠工作。
25、倾覆角(°):≥25
26、水带拖动能力(m):≥200
27、外形尺寸(mm):≤(2300×1500×1600)
±50
28、最小离地间隙(mm):≥190
(排烟机器人)
29、材料和结构:底盘为钢结构焊接,采用液
压履带式行走底盘,可原地转向,爬坡能力强
(爬坡度达 35°),可越障,越野能力强,可
适应复杂地形
30、外观要求:消防机器人表面应光洁,不应存
在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材料应根据产
品的设计要求进行选择,有防腐蚀要求的应进
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耐腐蚀材料。原材料质量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
量保证书.
31、零部件通用性能要求:自制件须经质量检
验部门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
标准的规定、具有合格证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
验合格。具有输送、喷射灭火剂功能的承压管
路进行水压密封性能试验后,各连接部位应无
渗漏现象;承压管路的耐压零部件进行水压强
度试验后,零部件不应有渗漏、裂纹及永久变形
等缺陷。
32、移动载体要求:消防机器人的供电电源,应
优先选用 GB/T156-2007 的规定值,其交流供电
电源偏差(电压、频率)或直流供电电源电压偏
差应符合 GB/T 12325-2008 的规定,低压直流
电源的性能应符合 GB/T17478-2004 中第 5、第
6 章的规定。
33、控制装置要求:消防机器人本体或后方控
制台控制装置的安装、接线应符合 GB 50171 的
规定。带有计算机系统的智能型控制装置应符
合 GB/T 7251.8-2005 中 5.2、5.4、5.5 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 7251.1-2005
中 7.10.1 的规定。无线通信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 GB/T 15540-2006 中 5.2、5.4、5.5 的规
定。借助外壳防护的电器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
合 GB 4208—2008 的相关规定。
34、基本要求:消防机器人上布置的电气应排
列整齐、固定牢靠、走向合理,便于安装、拆卸,
并用醒目的颜色和标志加以区分;电气不得有
漏电现象;润滑和冷却情况应满足本标准的相
关规定。设计消防机器人系统时,应考虑所有可
能发生的失效. 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 GB
5083-1999 的规定。
35、控制性能要求:采用遥控装置的消防机器
人的遥控距离应不小于 100m,工作应可靠.两台
或两台以上消防机器人在同一区域内工作时,
其控制信号应不相互干扰.后方控制台应能实
时、可靠地控制消防机器人。后方控制台应能
实时、可靠地接收消防机器人采集的图像、语
音、数据等信息并进行处理。消防机器人本体
或后方控制台的紧急停止按钮按下后,消防机
器人应立即停止所有动作。
36、直行速度(m/s):≥1
37、直行跑偏量(%):直行跑偏量应不大于测量
距离的 7%。
38、行走性能转要弯求直径(mm):≤1400
▲39、行走性能要求
越障高度(mm):≥180
爬越坡度(°):≥30
制动距离(m):≤0.1
40、消防作业要求、自保护:消防作业、自保
护应分别符合相关规定。
41、声光报警功能:消防机器人在作业时提供
声、光警示信号。
42、防水性能要求:消防机器人应有良好的防
水性能,需要防止水渍的部位,均不能有水渗入。
43、可靠性要求:消防机器人的持续工作时间
应不小 4h.在持续工作时间内,整机应稳定、可
靠工作.消防机器人须经抗振试验,试验后的消
防机器人应稳定、可靠工作。
44、倾覆角(°):≥25
45、水带拖动能力(m):≥200
46、外形尺寸(mm):≤(2300×1500×2100)
±50
47、最小离地间隙(mm):180
(排烟机器人):
48、雾化喷射器俯角≥0°~45°,压力 1.2MPa,
流量≥6L/s,射程≥30m.
49、俯角≥0°~45°,压力 0.75 MPa,流量≥70
L/s,射程≥75m;
50、整机重量≤2000kg.
▲51、发动机功率(kw):≥75
▲52、遥控距离:无线遥控距离≥1000 米
▲53、两路高清视频传输,具备拍摄功能,安
装红外感应摄像机,全高清视频图传、 4G 视
频图传兼容功能。配备控制箱,显示屏幕大于
等于 15 寸,空旷视频图传距离大于等于 1000
米。
54、底盘形式: ATV 液压橡胶履带式
(灭火机器人)
55、整机重量≤1700kg.
56、发动机功率(kw):≥75
57、遥控距离: 无线遥控距离≥1000 米。
▲58、两路高清视频传输,具备拍摄功能,安
装红外感应摄像机,全高清视频图传、4G 视频
图传兼容功能。配备控制箱,显示屏幕大于等
于 15 寸,空旷视频图传距离大于等于 1000 米。
59、侦检功能:可对 CO、O2、CO2、H2S、NH3
及 Ex 气体进行浓度监测。同时,遥控器上可显
示机器人的各项运行参数。
60、底盘形式: ATV 液压橡胶履带式。
(机器人拖车)
61、可同时运输排烟机器人和灭火机器人。运
输车应配有快速装缷功能或机构,确保两台机
器人上下车在五分钟内完成。
62、拖车满载比功率≥10KW/T。
63、最高车速:≥80Km/h。
64、驻车制动系统:配备 ABS、EBS、ESC。
65、安装火场通信车载电台,在驾驶室内预留
车载电台电源接口。
66、驾驶室顶部安装 LED 红色长排警灯,配置
100W 警报控制系统;拖车两侧安装红色频闪
灯;按国标要求配备前后有视廊灯及示宽灯等。
67、配备 360°全景车载监控系统(内存不小
于 64G)和定位、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导航
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终端,屏幕尺寸不小于 7
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