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整车综合要求
1.1 外形尺寸:长≤12000mm,宽≤2550mm,高≤4000mm;
1.2 最大允许总质量≥18000kg;
1.3 最高车速:≥90km/h;
1.4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
1.5 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 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2.底盘要求
2.1 底盘:通用二类底盘;
2.1.1 发动机:铸铁柴油发动机;
▲2.1.2 发动机功率:≥210kW;
2.1.3 驱动形式:4×2;
★2.1.4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2.1.5 变速器:手动或自动变速;
2.1.6 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生产的底盘,交车时需提供底盘出厂合格证;
2.2 驾驶室
▲2.2.1 驾乘室人员数量:≥2 人,底盘厂原装双门单排标准驾乘室,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驾驶室可电动翻转,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座椅材质为防割耐磨阻燃材料,座椅全部安装三点式安全带,车内应设置照明设施;
2.2.2 座位设置:乘员座椅舒适度符合长途乘坐要求;
2.2.3 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
2.2.4 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 USB 接口;▲2.2.5 配备 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等,预留 220V 逆变电源插口 2 个,USB 插口 4 个;配备 370MHz 数字车载台(支持PDT 数字集群并需接入370MHz 无线通信核心网);
2.2.6 驾驶室车门应采用电动升降玻璃;
2.2.7 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除驾驶员侧外,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x 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
2.2.8 驾驶室后视镜安装要求:两侧电加热后视镜,电动可调节、两侧广角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侧门配盲区照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镜并符合 GB15084-2022(20230701)《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2.3 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 1 个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
▲2.4 制动系统:前轮盘式制动器、安装 ABS 防抱死刹车系统或 EBS(电控制动系统),配装液力缓速器;
2.5 油箱:容积:≥2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
2.6 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
3.上装
3.1 总体要求
3.1.1 车厢材质:全铝合金材质;
3.1.2 结构:车厢整体采用专用铝合金型材框架结构,外蒙皮为铝合金板,通过专用高强度粘结材料与骨架紧密粘合,并采用封缝处理以防电化学腐蚀,内骨架为高强度铝合金型材,采用螺栓连接可调整尺寸,底板为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的铝合金板并铺设保护垫,结构稳固,整体做防腐处理;
3.2 尺寸:长≥5500mm,宽≥2400mm,高≥2500mm;
▲3.3 液压尾板:为方便各类设备自由上下车,车箱尾部设置悬臂式液压尾板,额定载荷能力≥1.5t。
3.4 电气及警示系统
3.4.1 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警灯,功率≥100W 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 LED 照明灯;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
▲3.4.2 自动充电充气系统:可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额定电压≥DC24V,充电电流≥20A),气路系统进行智能充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应装有使用 220V 市电对蓄电池充电的充电器,消防车侧面或后部应装有充电插座。不用时防水挡板应盖住插口,当消防车启动时能使充电插头自动脱落。
4.随车文件
4.1 随车文件(中文);
4.2 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 份);
4.3 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 份);
4.4 底盘维修手册(1 份);
4.5 底盘改装手册(1 份);
4.6 底盘电气原理图(1 份);
4.7 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 份);
4.8 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 份);
4.9 车辆整车合格证(1 份);
4.10 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 份、电子版 1 份);
4.11 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 份、电子版 1 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
3 份);
4.12 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 份);
4.13 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 份);
4.14 跟踪服务卡(1 份);
4.15 随车免费提供部分底盘和上装、随车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用的配件、必备工具和易损备件;
5.随车附件表格
6.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7.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 RFID 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 RFID 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