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标准。
1.整车综合要求
1.1外形尺寸:长≤10000㎜,宽≤2550㎜,高≤4000㎜;
1.2整车最大允许总质量:≥17000kg;
1.3驾乘室人员数量:≥2人;
1.4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
1.5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1.6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1.7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警灯,功率≥1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随卷帘门启闭,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
2.底盘要求
2.1底盘
2.1.1选用通用二类底盘;
2.1.2燃料种类:柴油;
2.1.3驱动形式:4×2;
★2.1.4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2.1.5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20kW;
2.1.6变速器:手动变速;
2.1.7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生产的底盘,交车时需提供底盘出厂合格证。
2.2驾乘室
▲2.2.1底盘厂原装双门单排标准驾乘室,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
2.2.2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
2.2.3驾驶室可电动翻转,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座椅材质为防割耐磨阻燃材料,座椅全部安装三点式安全带,车内应设置照明设施;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USB接口;
▲2.2.4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等,预留220V逆变电源插口2个,USB插口4个;配备370MHz数字车载台(支持PDT数字集群并需接入370MHz无线通信核心网);
2.2.5驾驶室车门应采用电动升降玻璃;
2.2.6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除驾驶员侧外,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x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
2.2.7驾驶室后视镜安装要求:两侧电加热后视镜,电动可调节、两侧广角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侧门配盲区照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镜并符合GB 15084-2022(20230701)《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2.3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1个驱动轮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
2.4制动系统
▲2.4.1前轮盘式制动器、安装ABS防抱死刹车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装配液力缓速器;
2.5油箱:容积:≥2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
2.6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
3.上装
3.1总体要求
3.1.1车顶要做防滑处理,保证人员在车顶的行走安全,左右侧应设有雨槽用于雨水的疏流,车顶设有护栏;
3.1.2爬梯梯级应有防滑及毛刺处理设计,顶部装有扶手,确保可方便登上车顶;
3.1.3车厢(箱体、内骨架)材质全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饰板采用光面拉丝氧化铝板。车厢结构要求具有环境适应性好及具有多种防护性能,隔热保温,防雨、防火、防热辐射、防虫蛀鼠咬等性能,外包型材、门结构采用防腐耐用材质,各开孔和承重处均设置骨架的预埋件,满足车厢的承重要求和安装要求,所有金属板材和方管边缘均做防毛刺处理。
3.2水泵系统
▲3.2.1水泵流量功率参数:
大流量排水时,单台水泵流量≥500m3/h,总流量≥3000m3/h,扬程≥10m,功率≥20KW;
高扬程排水时,单台水泵流量≥150m3/h,总流量≥900m3/h,扬程≥20m,功率≥20KW;
3.2.2出水口径:DN200;
▲3.2.3单泵重量:≤35kg;
3.2.4潜水电缆:采用防水快速接头,防护等级≥IP65,单泵电缆长度≥20m;
3.2.5管为快速接头连接,操作方便;
3.2.6水泵配有单独的控制系统:每台水泵配有单独的控制系统,可显示水泵运行电压、电流、转速、功率及故障情况;
3.2.7控制柜柜体可移动、可拆卸,可实现离车远距离工作;
3.2.8水泵泵体装有提手,方便单人搬运。
3.3电气系统
3.3.1发电机品牌:投标须提供所使用的品牌;
3.3.2额定电压:380V;
3.3.3输出:支持自动调速,确保输出稳定;
▲3.3.4额定输出功率:≥200kW;
3.3.5冷却方式:采用封闭循环冷却;
3.3.6发电机油箱容积:在最大排水量的工况下,可以连续工作至少8小时;
3.3.7输出接口:具有与水泵数量相等的额定输出接口;
3.3.8柴油发电机组保护装置: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包括单相、两相和三相短路)速断功能的输出断路器、低压超限和高压超限保护、低油压保护、高温保护、防雷、防静电保护等装置;
3.3.9柴油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可现实水温、油压、转速、频率、电压、电流、功率等均可实现一键智能化。
3.4操作控制系统应能清晰体现汽车发动机转速、发动机水温、燃油位、液压系统压力、油温、油位;各个控制按钮对应的功能应有明确标识,操作应简单方便。
3.5照明系统:车辆顶部安装可升降应急照明灯具,可通过无线和有线遥控两种方式控制,可水平旋转大于360°;垂直旋转大于180°。
3.6液压支撑系统:车辆安装支撑腿,保证整车平稳作业;可遥控操作,支腿上应设置频闪灯。
3.7厢体尾部设置液压升降尾板,最大举升重量:≥2t。
3.8翻板踏脚
3.8.1车身左右设翻转踏板,通过气动或液压弹簧助力;可承受≥150kg的重量;
3.8.2主骨架及连接件选用优质钢材及材料,面板具有防滑设计;
3.8.3踏板放下后外朝向消防车前和后方均设有黄色警告灯闪烁;
3.8.4踏板应设有锁止装置防止踏板受震动后自行翻转;
3.8.5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
3.9电气及警示系统
3.9.1车顶前部配置红色长排LED警灯,功率≥1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控制盒;
3.9.2车厢顶后部配置有全方位电控照明灯,2个红色爆闪灯;
3.9.3每个器材箱门两侧均安装有条形LED照明灯带;
3.9.4车厢两侧上部各配置2只独立控制爆闪灯,3只独立控制LED照明灯,车顶内侧设置LED照明灯带便于夜间车顶照明;
3.9.5车厢内LED照明灯,随卷帘门启闭自动开关,无死角,满足夜间照明需求;
3.9.6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上装和消防系统的所有保险丝和继电器安装在一个保险盒中;
3.9.7所有说明牌和标牌都具有持久性和高附着性,受一般外力情况下不脱落或字迹模糊;
▲3.9.8充电充气系统:可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额定电压≥DC24V,充电电流≥20A),气路系统进行智能充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应装有使用220V市电对蓄电池充电的充电器,消防车侧面或后部应装有充电插座。不用时防水挡板应盖住插口,当消防车启动时能使充电插头自动脱落。
3.10器材箱
3.10.1总体要求:左右两边各设置器材箱,能根据用户要求布置器材;箱体内储存的设备、器具均设防护设施;
3.10.2箱体材质:铝合金材质;
3.10.2器材箱门:采用铝合金卷帘门,设按钮式加拉杆条锁,所有卷帘门通用一把钥匙,各门带随门开关的LED照明灯,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打开状态警告灯(门未关时灯亮);器材箱内部均设有照明,开关由单个器材门控制,器材门打开接通照明,器材门关闭切断照明。
4.随车器材
5.随车附件
5.1随车文件(中文);
5.2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份);
5.3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
5.4底盘维修手册(1份);
5.5底盘改装手册(1份);
5.6底盘电气原理图(1份);
5.7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份);
5.8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
5.9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
5.10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份、电子版1份);
5.11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份、电子版1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
5.12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
5.13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
5.14跟踪服务卡(1份);
5.15随车免费提供部分底盘和上装、随车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用的配件、必备工具和易损备件(附清单)。
5.16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5.17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RFID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