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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VNSV-3-25泡沫输转消防车

  • 符合GB7956.1-2014《 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6245-2006《消防泵》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标准。 1.整车综合要求 1.1外形尺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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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6245-2006《消防泵》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标准。
1.整车综合要求
1.1外形尺寸:长≤12000m,宽≤2550mm,高≤4000mm;
1.2整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0000kg;
1.3驾乘室人员数量:≥2人;
1.4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
1.5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1.6载液量:≥20000kg。
2.底盘要求
2.1底盘
▲2.1.1选用进口或国产通用二类底盘;
2.1.2燃料种类:柴油;
★2.1.3驱动形式:8×4;
★2.1.4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2.1.5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400kW;
2.1.6变速器:手动或自动变速。
2.2驾乘室
2.2.1底盘厂原装标准驾乘室,驾驶室可电动翻转,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座椅全部安装三点式安全带,车内应设置照明设施;
2.2.2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
2.2.3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USB接口;
▲2.2.4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警灯警报控制器,预留220V逆变电源插口2个,USB插口4个,配备370MHz数字车载台(支持PDT数字集群并需接入370MHz无线通信核心网);
2.2.5驾驶室车门应采用电动升降玻璃;
2.2.6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除驾驶员侧外,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x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
2.2.7驾驶室后视镜安装要求:两侧电加热后视镜,电动可调节、两侧广角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侧门配盲区照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镜并符合GB 15084-2022(20230701)《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2.3取力器:底盘原装取力器,配强制冷却器,驾驶室内设置取力器开关和工作指示灯。
▲2.4轮胎:使用子午线真空钢丝胎(包括1个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
2.5制动系统
▲2.5.1前轮盘式制动器、安装ABS防抱死刹车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发动机缸内制动或装配液力缓速器;
2.6油箱:容积≥2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并具备防冻解冻功能,适合在严寒条件下正常使用。
3.上装
3.1总体要求
3.1.1车顶要做防滑处理,左右侧应设有雨槽用于雨水的疏流;车顶设有护栏;
3.1.2爬梯梯级应有防滑设计,顶部装有扶手。
3.2罐体
3.2.1罐体载液量: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分配;
▲3.2.2材质:罐体采用316不锈钢(做防腐处理)或其他耐腐蚀复合材质,顶板厚≥3mm,侧板厚≥4mm,底板厚≥5mm;
3.2.3防荡板:液罐带纵横防荡板;
3.2.4人孔及人孔盖:罐顶设有人孔口,人孔直径≥φ450mm±10mm;
3.2.5排污口:泡沫罐底部设置排污口,配有手动球阀,排出的淤物不接触车身或底盘零部件;
3.2.6溢流装置:泡沫罐设有溢流管,并带溢流管帽,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
3.3泡沫泵
▲3.3.1泡沫泵:选用进口泡沫泵
▲3.3.2泡沫泵系统:配备2套独立的泡沫泵系统;
▲3.3.3额定流量:单套泡沫泵系统流量≥30L/S;
3.3.4功能:可实现单吸、单供、一吸一供、同时外吸或同时外供泡沫液等工况。
3.4吸液臂
3.4.1安装形式:吸液臂安装在车辆顶部;
3.4.2驱动形式:液压驱动;
3.4.3控制方式:无线与有线遥控控制;
3.4.4吸液臂水平旋转角度:≥180°,最大仰角:≥15°;
3.4.5吸液臂长度:可伸缩,缩回长度≤8m,伸展后长度≥10m;
3.4.6吸液臂顶端加装LED工作照明灯,照明范围能够满足吸液现场的夜间照明;
3.4.7配备与吸液臂臂口径适配的吸液软管若干及与泡沫液桶适配的转换头若干。
3.5管路设置
3.5.1管路材质:所有管路及泵接头均采用防腐蚀性材料;
3.5.2吸液管路:2个DN100/DN125内扣式接口,配有阀门、滤网及闷盖;
3.5.3出液管路:≥2个DN65、≥2个DN80内扣式接口,配有阀门及闷盖;
3.5.4外注液管路:2个DN80内扣式接口,配有阀门及闷盖;
3.6翻板踏脚
3.6.1车身左右设翻转踏板,通过气动或液压弹簧助力;可承受≥150kg的重量;
3.6.2踏板具有防滑设计;
3.6.3翻转踏板设有警示灯,放下时自动点亮;
3.6.4踏板应设有锁止装置防止踏板受震动后自行翻转。
3.7电气及警示系统
3.7.1车顶前部配置红色LED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控制盒;
3.7.2车厢顶后部配置有全方位电控照明灯,2个红色爆闪灯;
3.7.3每个器材箱门两侧均安装有条形LED照明灯带;
3.7.4车厢两侧上部各配置2只独立控制爆闪灯,2只独立控制LED照明灯,车顶内侧设置LED照明灯带便于夜间车顶照明;
3.7.5车厢内LED照明灯,随卷帘门启闭自动开关,无死角,满足夜间照明需求;
3.7.6上装和消防系统的所有保险丝和继电器安装在一个保险盒中;
3.7.7所有说明牌和标牌都具有持久性和高附着性,受一般外力情况下不脱落或字迹模糊;
▲3.7.8自动充电充气系统:可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额定电压≥DC24V,充电电流≥20A),气路系统进行智能充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应装有使用220V市电对蓄电池充电的充电器,消防车侧面或后部应装有充电插座。不用时防水挡板应盖住插口,当消防车启动时能使充电插头自动脱落。
3.8控制系统
3.8.1控制系统:操作面板上仪表单位应采用国家标准单位;控制面板上主要有显示仪表、控制开关和状态指示灯;
显示仪表:转速值、真空值、压力值、液位值等;
控制开关:照明、油门加减、罐出液、罐注液、急停等;
状态指示:取力器指示灯、发电机未充电警示灯等;
3.8.2CAN总线控制系统:采用CAN总线集成控制,可实现消防灭火作业功能必须的仪表参数显示、设备控制及状态指示功能。
3.9器材箱
3.9.1总体要求:铝合金材质,能根据用户要求布置器材,箱体内储存的设备、器具均设固定保护设施;
3.9.2器材箱门:采用铝合金卷帘门,设按钮式加拉杆条锁,所有卷帘门通用一把钥匙,各门带随门开关的LED照明灯,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打开状态警告灯(门未关时灯亮);器材箱内部均设有照明,开关由单个器材门控制,器材门打开接通照明,器材门关闭切断照明。
4.随车器材
5.其他要求
5.1随车附件
5.1.1随车文件(中文);
5.1.2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份);
5.1.3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
5.1.4底盘维修手册(1份);
5.1.5底盘改装手册(1份);
5.1.6底盘电气原理图(1份);
5.1.7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份);
5.1.8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
5.1.9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
5.1.10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份、电子版1份);
5.1.11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份、电子版1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
5.1.12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
5.1.13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
5.1.14跟踪服务卡(1份);
5.1.15随车免费提供部分底盘和上装、随车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用的配件、必备工具和易损备件。
▲5.1.16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RFID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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