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GB7956.1-2014《消防车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符合 GB7956.23-2019《消防车第 2 部分:供气消防车》规定;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整车综合要求
1.1 外形尺寸:长≤10000 ㎜,宽≤2550 ㎜,高≤4000 ㎜;
1.2 车身颜色和漆料:采用进口烤漆,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 中规定的 R03 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
1.3 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 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1.4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1.5 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或圆形警灯,功率≥200W 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 LED 照明灯;器材箱、泵室合理安装 LED 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
2.底盘要求
▲2.1 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
2.1.1 燃料:柴油;★2.1.2 排放:国六排放标准;
2.2 驱动形式:4×2;
2.3 变速器:手动或自动;
▲2.4 制动系统:前轮盘式制动器、安装 ABS 防抱死刹车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配装液力缓速器;
2.5 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
▲2.6 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 1 个驱动轮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
2.7 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生产的底盘。
3.驾乘室
3.1 结构:原装一体成型单排双开门驾驶室,模压焊接结构,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外形美观、平整,电动举升、翻转助力系统,带有原装线控功能,翻转支撑结构可靠;
3.2 驾乘室人员数量:≥2 人,驾乘人员座位均采用三点式安全带,电动升降玻璃,空气悬挂座椅配有头枕,具有中控锁,电动调节后视镜及后视镜电加热;
3.3 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
▲3.4 配备 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等,预留 220V 逆变电源插口 2 个,USB 插口 4 个;配备 370MHz数字车载台(支持 PDT 数字集群并需接入370MHz 无线通信核心网);
3.5驾驶室踏板要求: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踏板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x 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3.6 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
4.电器及控制设备
4.1 开关:蓄电池总电源开关,双重控制,一个电子开关位于驾驶室内,一个手动开关位于蓄电池箱近旁;
4.2 电气系统线路改装要求:整车电路标识清楚,每根电线都具备单独编号,整车电气系统线路采用铜芯或铜合金芯电线,正负电极线路颜色区分明显,改装线路具有防水、防尘性能,各线路捆扎整齐,线路铺设位置便于检查维修,改装线路裸露在车体外部、接近热源、靠近油箱等情况下应加装隔板或相应的保护;
▲4.3 自动充电充气系统:可使用 220V 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额定电压≥DC24V,充电电流≥20A),气路系统进行智能充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消防车侧面或后部应装有充电插座,不用时防水挡板应盖住插口,当消防车启动时能使充电插头自动脱落。
5.上装要求
5.1 设备组成:主要由发电机、空气压缩机、呼吸空气净化过滤系统、高压储气系统、防爆充气箱、充气控制面板系统等组成;
5.1.1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空压机和钢瓶组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包含下列内容:空气净化系统滤芯更换周期的内容;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对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操作应设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符合 GB/T15052-2010 第 9 章的规定,字体大小应使操作人员清晰阅读;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标出压缩空气从空压机至钢瓶组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瓶的流向和设施简图,尺寸≥400mm×200mm 或面积≥800cm²;
5.1.2 一般要求:操作处的噪声≤95dB(A);供气车高温或高速旋转部件应设防护措施;供气系统各部件应固定可靠;供气系统各部件应便于操作、更换、检查、设定和维修;供气系统各仪表、阀门等部件功能和状态均应标识清晰;
5.1.3 管路要求:阀门、联接件和管路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空压机的额定工作压力;高压硬管管路应每隔≥400mm 进行固定,高压管路若有交叉,交叉处不应相互接触;操作仪表板应面向操作者位置。
5.2 空气压缩机
▲5.2.1 进口空气压缩机,流量≥1500L/min,工作压力≥40MPa,带有油水分离器自动启动、自动停机功能,自动排污阀,排污收集系统。每级设有过滤器、安全阀、压力表;冬季最低气温低于-5℃的地区,空气压缩机有加热保温措施;
5.2.2 压缩机控制系统,位置设置在防爆箱上方,方便易操作,设有多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具有油压低报警停机、油温高报警停机、末级压力高报警停机等功能,排污系统为定时自动排放。自动控制压缩机的运行;可对压缩机系统进行监视、设定和安全保护,提供故障报警及停机;显示故障原因;显示维护建议。
5.3 呼吸空气净化过滤系统
▲5.3.1 过滤筒数量:≥3 支,气过滤量≥5200m3;
5.3.2 符合 GB/T31975-2015《呼吸防护用压缩空气技术要求》,过滤后的空气质量应符合 EN12021 标准,达到人体呼吸要求;
5.3.3 可简单方便的更换滤芯,设过滤气体质量稳定器,配全自动空气质量监测传感器,过滤系统便于维护保养,设有冷凝水排泄阀门;
5.3.4 阀件、管路和接头均为不锈钢材质,其它部件都通过特殊的防腐表面处理,所有的阀件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规定。
5.4 高压储气系统
5.4.1 设有手动阀,保证气瓶组管路故障时仍可应急使用;
5.4.2 气瓶组设安全阀、节流阀、压力表,保证系统自动控制、安全;
▲5.4.3 气瓶组压力低于设定压力时,空气压缩机自动向气瓶组充气至规定压力自动停机;
▲5.4.4 气瓶组:总容积≥800L,额定压力:≥40MPa,安全阀开启压力范围:35~40MPa,环境温度:-40~+50℃;
5.4.5 阀体材料:不锈钢,数量:≥1,截止阀工作压力:≥30MPa,环境温度:-40~+50℃;
5.4.6 压力表防油、防水、防震,精度等级≥1.6,数量≥1。
5.5 防爆充气箱
▲5.5.1 工作压力≥40MPa,数量≥2 套。
每套防爆箱:常规接口≥4 个,充气阀≥4 个,充气软管≥4 根(通径≥8 ㎜);配备≥2 只转换接头,铜或不锈钢材质,具有防摆动、消音功能,可以满足潜水气瓶的充气功能;
5.5.2 防爆充气箱可同时可充装≥8 个炭纤维瓶,6.8L 和 9L 炭纤维瓶可通用;
5.5.3 箱体采用双层结构开有泄压孔,气瓶爆破时,膨胀的压缩空气通过泄压孔排出,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
5.5.4 开门连锁装置,防爆箱门打开时,自动关闭充气气路,防爆箱门关闭时,自动打开充气回路;
5.5.5 关门自锁装置,防爆箱门在关闭时锁舌自动下坠。
5.6 充气控制面板系统
5.6.1 充气控制面板上附加辅助照明灯;
5.6.2 充气面板配套设备,压力表量程:≥0~40MPa,防油、防水和防震。
5.7 压缩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5.7.1 具有数据显示、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远传、超标报警、报警记录、设备控制等功能。
▲5.8 全自动阶梯式(自动充气控制系统)
5.8.1 阶梯“灌充”:由最低气压储气组优先给小气瓶灌充;当两者压差低于设值时,自动切换到下一组灌充;
5.8.2 压缩机优先启动、优先“直充”:当任意一组高压储气组压力低于设定值(30MPa)时,压缩机自动启动并给其充气,使系统尽可能多的为现场提供呼吸空气;
5.8.3 压缩机优先“直充”:当三组储气瓶组与小气瓶压差均低于设定值时,压缩机优先给小气瓶“直充”;
5.8.4 整个切换及序列的控制均自动完成,不需要人工操作;
5.8.5 全自动阶梯式充气控制系统内配有气动控制阀门,实现阶梯功能的自动切换,并配有充气回路压力调节阀,防止充气压力超过30MPa;
5.8.6 调节阀后配有安全阀,防止调节阀失效后的危险。高压储气瓶组配有控制器来控制整个过程。
5.9 车载式发电机▲5.9.1 额定功率:≥120kW;
5.9.2 额定转速:≥1500r/min;
5.9.3 极数:≥4;
5.9.4 额定线电压:AC400V,三相电压稳定 400V;
5.9.5 频率:≥50Hz;
5.9.6 工作型式:原装夹心式全功率取力器通过传动轴驱动;
5.9.7 冷却方式:风冷;
5.9.8 启动方式:电启动。
5.10 气动升降照明系统
▲5.10.1 灯具:≥4*500W,光源类型:LED;防护等级:≥IP66;
▲5.10.2 离地最大高度:≥7m,上升时间:≤60s,下降时间:≤118s,俯度:≤-90°,仰角≥90°,水平回转:≥360°。
5.11 箱体
5.11.1 厢体采用无骨架无焊接铝合金板式铆接结构或铝合金型材骨架结构等,厢体所有板材板厚均为≥3mm 铝合金板;
5.11.2 厢体内部设置可放置≥60 个气瓶储存架和≥8 具空呼夹具,6.8L 和 9L 炭纤维瓶可通用,气瓶储存架上应安装保护桶,保护桶应能够容纳整个备用气瓶,且方便取出;备用气瓶储存架应安装牢固,安装位置应通风,附近不应有高于 60℃的热源;不应有腐蚀性物品及运动物体;备用气瓶保护桶内应衬减震板,并可排除桶内积水;在车辆行驶状态下,储存架应能保障备用气瓶不发生滚动和窜动;
5.11.3 内部器材搭架采用铝合金型材和板材搭建,各系统放置,牢固可靠,布局紧凑、合理;
5.11.4 车厢门:厢体左右两侧各设置全铝合金上下电动液压对开展翼门,上下门互锁、安全可靠;
5.11.5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
5.11.6 配有爬梯:车厢设置一架通往车顶的铝合金安全爬梯(防滑及毛刺处理)。
6.其他要求
▲6.1 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 RFID 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 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
6.2 随车附件
6.2.1 随车文件(中文);
6.2.2 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 份);
6.2.3 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 份);
6.2.4 底盘维修手册(1 份);
6.2.5 底盘改装手册(1 份);
6.2.6 底盘电气原理图(1 份);
6.2.7 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 份);
6.2.8 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 份);
6.2.9 车辆整车合格证(1 份);
6.2.10 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 份、电子版 1 份);
6.2.11 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 份、电子版 1 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 份);6.2.12 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 份);
6.2.13 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 份);
6.2.14 跟踪服务卡(1 份);
6.2.15 随车免费提供部分底盘和上装、随车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用的配件、必备工具和易损备件。
7.随车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