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next

JSJVNSV-4-38饮食保障车

  • 1.基本要求 1.1 外廓尺寸:长12000 ㎜,宽2550 ㎜,高4000 ㎜; 1.2 整车最大允许总质量:18000kg; 1.3 驾乘室人员数量:2 人; 1.4 符合 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
  • 咨询热线:010-59792404
  • 产品详情

1.基本要求
1.1 外廓尺寸:长≤12000 ㎜,宽≤2550 ㎜,高≤4000 ㎜;
1.2 整车最大允许总质量:≥18000kg;
1.3 驾乘室人员数量:≥2 人;
1.4 符合 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5 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 GB/T3181-2008中规定的 R03 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
1.6 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 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
2.底盘要求
2.1 底盘:通用二类底盘;
2.1.1 燃料种类:柴油;
2.1.2 驱动形式:≥4×2;
★2.1.3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2.1.4 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功率≥250kW;
2.1.5 油箱:容积:≥2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
2.1.6 最高车速:≥90km/h;
2.1.7 变速器:手动或自动变速器;▲2.1.8 制动方式:前轮盘式制动器、ABS 防抱死制动系统或 EBS电控制动系统,装配液力缓速器;
2.1.9 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
2.2 驾乘室
▲2.2.1 驾乘室: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驾驶室可电动翻转,翻转支撑结构可靠,翻转角不小于 45°,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外形美观、平整,座位≥2 人,具有中控锁、适当位置配置储物箱;
2.2.2 驾驶室后视镜安装要求:两侧电加热后视镜,电动可调节、两侧广角加热后视镜,副驾驶侧门配盲区照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镜并符合 GB 15084-2022(20230701)《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2.2.3 驾乘人员座位均采用三点式安全带,电动升降玻璃;
2.2.4 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 USB 接口;
▲2.2.5 配备 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等,预留 220V 逆变电源插口 2 个,USB 插口 4 个;配备370MHz 数字车载台(支持 PDT 数字集群并需接入370MHz 无线通信核心网);
2.2.6 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踏板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x 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
▲2.2.7 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 1 个驱动轮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
2.2.8 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生产的底盘,交车时需提供底盘出厂合格证;
3.上装要求
3.1车厢周身适当位置设置登顶踏板,后门下方设置活动登车梯。厢体两侧板采用双开翼门,具备展开、半展开功能,设置遮雨棚;展开后下方设置多点支撑平台(上方拉链固定,下方稳固支撑点);在下翻踏板两侧靠边设置可拆卸安全扶手;
3.2 车厢顶部设置进排气窗;车厢左右侧面设置上翻活动窗;车厢后门上设置固定窗;厢体后部设置单开门;车厢后壁右侧设置电源门,配置市电输入以及发电机输出接口;
3.3 供电方式:应具备自发电、外接市电及行车逆变等至少 3 种供电方式;车辆路线系统应采用单线、24V、负极搭铁;锅灶用电系统宜采用 220V,双线配置;
▲3.4 发电机(柴油)≥12kw,应满足所有电器同时用电;
3.5 炊事设施主要配置包含:炊事设备、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供油系统、蒸箱、炒菜灶、炖菜灶、水箱、洗菜池、带柜平台、排油烟机、储物吊柜、消毒灯、消毒柜、发电机、通风电动天窗、登顶踏板、抽拉梯、工具箱、外接电源箱、厢体及附属设施等组成;
▲3.5.1 蒸箱 1 套,满足 200 人以上主食需求,按照蒸箱隔层配齐蒸盘,304 不锈钢材质;
▲3.5.2 三联灶 1 套(两炒菜一炖菜),含水龙头套装,304 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1.2mm;
3.5.3 内油箱 1 个,储油量:≥35L;
▲3.5.4 洗菜池 1 套,304 不锈钢材质,洗菜池配 360°水龙头;
▲3.5.5 料理台 1 套,双开门料理台,304 不锈钢材质;▲3.5.6 冷藏/冻室:设立独立冷藏/冻室,与操作间进行分隔设
计且留有门可与操作间直接通过,冷藏冷冻系统选用 304 不锈钢材质;有效容积:≥800L,具备冷冻/冷藏双模式,具体布局根据使用单位意见进行设置;
▲3.5.7 抽油烟机 1 套,功率:≥200W;
▲3.5.8 速热开水器 1 台,额定容量:≥10L;
▲3.5.9 消毒柜有效容积:≥650L,具备红外线高温热风循环消毒功能;
3.5.10 切瓜果机 1 台,外形尺寸(mm):≤480×240×450,功率:≥400W;
3.5.11 绞肉机 1 台,外形尺寸(mm):≤460×230×370,功率:≥550W;
3.5.12 净水箱 1 套,总容量:≥1000L,304 不锈钢材质;
3.5.13 污水箱 1 套,容量:≥200L,不锈钢材质;
3.5.14 软体水袋 1 套,容量≥2 吨,可储存污水;
3.5.15 配备管路系统 1 套,烟雾报警 1 套;
3.5.16 餐具及厨具:货架、垃圾收集箱、食品接触,选用 304
不锈钢制品材质,餐盘≥200 个、碗筷≥200 副、汤勺≥4 件、锅铲≥4 件、蒸具≥1 套、漏勺大中小各 1 个、带龙头汤桶≥2 个、三种规格盆各 3 个,20 升保温箱≥2 个,菜刀≥3 把,砍骨刀≥2 把,竹制菜板≥2 个,调料盒≥1 个等;
3.5.17 折叠型就餐桌椅:≥20 套,满足不少于 80 人同时用餐,就餐桌椅折叠后可放置于车辆的裙箱内;
3.5.18 配备 1 套充气餐饮帐篷;4.电器及控制设备
4.1 各类指示灯:转向灯显示器,远/近光,仪表板显示亮度调节,驻车制动指示灯,前/后雾灯,警灯警报系统“开”指示灯;
4.2 紧急警示灯:发动机润滑系统低压报警,空滤器堵塞报警等;
4.3 开关:蓄电池总电源开关,双重控制,一个电子开关位于驾驶室内,一个手动开关位于蓄电池箱近旁,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电动式雨刷间歇开关,等各类开关设置科学合理;
4.4 符合国家标准的前照灯、停车灯、转向灯、倒车灯、牌照灯和前后雾灯等,上装所有保险丝和继电器安装在一个保险盒中;
4.5 电气系统线路改装要求:整车电路标识清楚,每根电线都具备单独编号,整车电气系统线路采用铜芯或铜合金芯电线,正负电极线路颜色区分明显,改装线路具有防水、防尘性能,各线路捆扎整齐,线路铺设位置便于检查维修,改装线路裸露在车体外部、接近热源、靠近油箱等情况下应加装隔板或相应的保护;
4.6 配电箱:总电源与各分路过电压过电流保护、漏电流保护等、市电多种供电方式,设有总电源符合 220V/380V 的电源输出,具有市电/发电切换,直流/交流分开控制,所有用电设备都有独立控制总开关;
4.7 发电机缆盘:采用不小于 3*10mm²橡套移动电缆,满足整车设备供电要求,市电缆盘采用电动线盘,含 50 米不小于 3*10mm²橡套移动电缆,满足整车设备供电要求;
4.8 防雷器:电源防雷、浪涌保护器;
4.9 电缆线盘、工具箱、接地装置、警戒设备等非上架物品均通过专用扎带及夹具存放于车厢内,取用方便;4.10 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警灯,功率≥100W 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 LED 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
装 LED 灯带,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
▲4.11 自动充电充气系统:可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智能充电(额定电压≥DC24V,充电电流≥20A),气路系统进行智能充气,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具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功能;应装有使用 220V市电对蓄电池充电的充电器,消防车侧面或后部应装有充电插座。不用时防水挡板应盖住插口,当消防车启动时能使充电插头自动脱落;
4.12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 RFID 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 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
5.2 随车附件
5.2.1 随车文件(中文);
5.2.2 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 份);
5.2.3 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 份);
5.2.4 底盘维修手册(1 份);
5.2.5 底盘改装手册(1 份);
5.2.6 底盘电气原理图(1 份);
5.2.7 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 份);
5.2.8 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 份);
5.2.9 车辆整车合格证(1 份);
5.2.10 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 份、电子版 1 份);
5.2.11 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 份、电子版 1 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 份);
5.2.12 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 份);
5.2.13 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 份);
5.2.14 跟踪服务卡(1 份);
5.2.15 随车免费提供部分底盘和上装、随车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用的配件、必备工具和易损备件。
5.3 随车器材(配置不低于表内数量及规格型号)

咨询:JSJVNSV-4-38饮食保障车

  • 网站首页
  • 定制中心
  • 产品中心
  • 品牌中心
  • 行业客户
  • 新闻资讯
  • 在线留言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荣誉证书